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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
5.1.3.1 预作用报警阀组应在明显位置清晰、性标注下述内容:
a)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c)额定工作压力;
d)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
e)执行标准代号;
f)预作用报警阀组安装的水流方向。
5.1.3.2 控制盘应在明显位置清晰、性标注下述内容:
a)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工作电压、电流;
c)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d)工作环境温度;
e)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5.1.4 装置工作状态
预作用装置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及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预作用报警阀组、气压维持装置及空气供给装置均应处于正常伺应状态。
供水压力、系统侧充气压力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5 启动运行要求
外观
控制盘不得有明显的歪斜翘曲等现象。控制盘表面应平整,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眩目反光。
5.4.2 导线、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控制盘中所用导线、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A 30.1-2002中5.6.2.1的规定。
5.4.3 控制面板
控制盘面板上应设有电源电压(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显示,预作用报警阀组开、关状态显示,电磁阀(或其他启动方式)手动开启按钮,高、低气压报警显示、系统充气状态显示等。
控制盘面板上的按钮、开关及仪表应易于操作且有功能标志。
5.4.4 电源要求
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1±15%)]V,50 Hz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
控制盘应设备用电源或双路电源接口。控制盘若设备用电源则其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 h,其间应系统可靠启动。
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应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主、备电源切换时间应小于1 s。
5.4.5 控制和报警功能
5.4.5.1 控制盘应具有自动、手动启动预作用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始终有效。
5.4.5.2 控制盘可设延迟启动功能。如有延迟功能,延迟时间0s~30s连续可调,如采用分档调节时每档间隔应不大于10 s。
5.4.5.3 预作用装置启动进入消防状态后,空压机应停止运行,采用其他供气方式应设有防止气体继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
5.4.5.4 控制盘应能接收火灾报警设备传来的火警信号。进入消防状态后,控制盘应能发出消防声、光报警信号,并应设有将消防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5.4.5.5 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和高、低气压报警功能。
5.4.5.6 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5.4.5.7 控制盘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5.4.6 耐气候环境要求
耐气候环境要求应符合GA 61—2002中6.4的要求。
5.4.7 耐机械环境要求
耐机械环境要求应符合GA 61—2002中6.5的要求。
5.4.8 抗电干扰要求
抗电干扰要求应符合GA 61—2002中6.6的要求。
5.4.9 耐电压要求
耐电压要求应符合GA 61—2002中6.7的要求。
5.4.10 绝缘电阻要求
绝缘电阻要求应符合GA 61—2002中6.8的要求
使用压力开关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GB 5135.10的要求。
5.6.2 采用其他器件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应要求。壳体强度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得有渗漏现象。
5.7.2 密封性能
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试验过程中减压阀应无泄漏。
5.7.3 调压性能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调压性能试验,减压阀应开启灵活,工作可靠,无卡阻和异常振动现象
0.1 使用空气压缩机做为空气供给装置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参数及相关要求。
5.10.2 与预作用装置配套的空气压缩机应选择合理,其大排气量及额定出气压力应满足系统要求。
5.10.3 使用其他方式做为空气供给装置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相应的设计要求。
使用目测和量具检验预作用报警阀组、电磁阀、减压阀、气体维持装置单向阀、气体维持装置控制阀等的外观标志、基本参数、材料、零部件等,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1 将刚性非金属零件样品置于空气温度试验箱中,样品之间、样品与试验箱壁之间不应接触,对样品施加的应力及接触材料与样品使用状况相同。
6.2.2 试验温度为70℃,试验时间为14d。
若样品不能承受上述温度而发生软化变形时,允许在较低温度条件下进行加长时间老化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公式(1)计算:
式中:
D——试验持续时间,单位为天(d);
t——试验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6.2.3 试验后取出样品,在(23±4)℃空气环境中冷却24h进行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5.2.4的规定。
将样品置于(87±2)℃的水中进行180d试验。
6.3.2 若样品不能承受上述温度而发生软化变形时,允许在较低温度条件下(但不得低于70℃)进行加长时间老化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公式(2)计算:
式中:
D——试验持续时间,单位为天(d);
t——试验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6.3.3 试验后取出样品检查,记录试验结果。 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用液压源应具备消除压力脉冲的稳压功能,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5级,试验装置的升压速率应在使用压力范围内可调。
6.4.2 将被检样品进口与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相联,阀类样品应处于开启状态,排除连接管路和样品腔内空气后,封闭样品所有出口。以不大于0.5MPa/s的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持压力5min后泄压,检查样品,并记录试验结果。
连接管强度试验升压速率不低于0.5MP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