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消防软管卷盘连接,福建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设计流量,消防软管卷盘水枪头 |
面向地区 |
全国 |
. 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2.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2.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水幕系统、雨淋系统、预作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自动排烟窗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的设施的场所或部位。
05其他
1. 高层库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且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 丙类仓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疏散照明。
3.仓库应设置灭火器。
控制柜的介电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电强度测试,测试结果应无击穿、无闪络; 15 在控制柜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标志牌和控制原理图等;
16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标牌、线路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12.2.8 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等仪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性能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压力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GB 5135.1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位测量仪器》GB/T 11828等的有关规定;
4 流量开关应能在管道流速为0.1m/s~10m/s时可靠启动,其他性能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GB 5135.7的有关规定;
5 外观完整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3 施工
12.3.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安装前,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
2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3 管道的安装应采用符合管材的施工工艺,管道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12.3.2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校核产品合格证,以及其规格、型号和性能与设计要求应一致,并应根据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
2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水泵基础混凝土强度、隔振装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
3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消防水泵之间,以及消防水泵与墙或其他设备之间的间距,并应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要求;
架空管道的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 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可按表12.3.20-1选取; 表12.3.20-1 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 注:1 计算管重量按10kg化整,不足20kg按20kg计算; 2 表中管重不包括阀门重量。
4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表12.3.20-2的要求; 表12.3.20-2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
5 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6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 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 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 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 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21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12.3.22 埋地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施工;室外埋地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应刷沥青漆防腐;埋地管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附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涂覆沥青涂层等防腐涂层;埋地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不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核对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局部解剖检查。
12.3.23 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架空管道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震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沟槽连接件的柔性接头或间隙保护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 应用支架将管道牢固地固定在建筑上;
3 管道应有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组成;
4 当系统管道穿越连接地面以上部分建筑物的地震接缝时,无论管径大小,均应设带柔性配件的管道地震保护装置;
5 所有穿越墙、楼板、平台以及基础的管道,包括泄水管,水泵接合器连接管及其他辅助管道的周围应留有间隙;
6 管道周围的间隙,DN25~DN80管径的管道,不应小于25mm,DN100及以上管径的管道,不应小于50mm;间隙内应填充腻子等防火柔性材料;
7 竖向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管道应有承受横向和纵向水平载荷的支撑;
2) 竖向支撑应牢固且同心,支撑的所有部件和配件应在同一直线上;
3) 对供水主管,竖向支撑的间距不应大于24m;
4) 立管的顶部应采用四个方向的支撑固定; 5) 供水主管上的横向固定支架,其间距不应大于12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24 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应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25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应能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应作出标志;
3 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 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立阀门,并应各系统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12.3.26 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位置处的减压阀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 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 减压阀前应有过滤器;
5 减压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
6 减压阀处应有压力试验用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27 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 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不小于φ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 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 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重新再试;
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 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 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表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12.4.3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5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12.4.6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或与系统同时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记录。
12.4.7 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8 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和直观检查。
12.4.9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10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可结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11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试水检查。
12.4.12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13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14 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宜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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