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珠海湖南泡沫消火栓箱,攸县泡沫消火栓箱,泡沫消火栓箱试验方法,迪庆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立建筑。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² 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30.0m。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火灾探测器、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卷帘手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m~1.5m,且应设置明显的性标识,消火栓按钮应设置在消火栓箱内,疏散通道设置的防火卷帘两侧均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m~1.5m。
避难层中,消防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扬声器在走道内安装时,距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安装在同一面墙上,确需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不应小于1m。
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内的明显部位,喷洒光警报器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外,且应安装在出口门的上方
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应安装牢固,表面不应有破损。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³时,不宜低于0.07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小不应小于0.10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说明:水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07MPa~0.10MPa。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设置减压装置。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主营行业:消防器材/产品 |
公司主营:轻便消防水龙,轻便水龙,消防轻便水龙,轻便水龙卷盘--> |
采购产品:消防配件 |
主营地区:福建省南安市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6-08-04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生产+贸易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及配件、消防电子产品、水暖器材、阀门、五金配件、防火材料及配套产品、气体灭火系列、防火涂料;消防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消防产品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362000 |
公司电话:595-86296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