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时先打开箱门,取下泡沫枪然后打开球阀,管网中水流即通过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混合由泡沫枪喷出灭火泡沫液。罐装时可将罐体上下的固定螺母和罐头泡沫液出口的连接铜管卸掉,把罐体取下安装泡沫液。 剂的罐装:设备使用后,用户购置同类型的泡沫液进行补充罐装。 设备应放在阴凉、通风、进出取用方便的处所。 存放未使用本设备,应每年复检一次泡沫液质量是否变质,若发现变质应及时更换。 检查管道及阀,及时更换开裂的软管(水带)、密封件。 备使用后,应清洗消防水带(胶管),并将其晾干后再缠绕在设备卷盘上。 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防火状态及罐内泡沫液的质量;应每3年打开清洗一次。
泡沫消火栓箱在灭火时当有不低于0.35MPa压力的水以很高的速度流过泡沫消火栓箱的管道及管线比例混合器时,由于射流质点的横向移动的扩散作用,比例混合器的室内形成真空(负压),于是泡沫液储罐内的泡沫液在大气的压力作用下通过吸液管进入混合器,与压力水混合,终达到一定比例的混合液。当具有一定压力的混合液流到喷枪时使泡沫混合液发泡。从而达到泡沫灭火的效果。 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规格 PSG□(□为储液罐容量L) 混合比3 % 混合液流量 L/min 30-70 储罐容量 一般为30L,可按用户要求定作。 有效射程 大于6米 发泡倍数大于6倍 软管长度25 m
出口背压宜为零或负压。当进口压力为0.7-0.9MPa时,其出口背压可为0.02-0.03MPa; 吸液口不应泡沫液储罐低液面1m; 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安装比例混合器宜设有不少于一个的备用量。 当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口压力应为0.6-1.2MPa; 当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泡沫液的进口压力,应大于水的进口压力,但其压差不应大于0.2MPa。 当采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将其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其出口压力应满足泡沫设备进口压力的要求。
当采用环泵或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时,泡沫液储罐应选用常压储罐;当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时,泡沫液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 条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当采用钢罐时,其内壁应作防腐处理。 常压储罐宜采用卧式或立式圆柱形储罐,其上应设置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带控制阀的通气管。压力储罐上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和取样孔。
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 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总储量不大于500ms、单罐容量不大于2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总储备小于200m^3、单罐容量不大1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5m的地上水熔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卧式储罐;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储存温度应低于40℃,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凝固点5℃。 ;运输应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和包装桶受损。 ;产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得混入其他物质和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水成膜泡沫(AFFF)灭火剂储存八年,其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1的规定。抗溶性水成膜泡沫(AFFF/AR)灭火剂储存两年之内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储存两至八年其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1的规定,但只能作为非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