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很明确: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消防卷盘属于室内消防装置,适用于扑救碳水化合物引起的初起火灾。它构造简单、价格便宜、操作方便,未经训练的非消防人员也能使用,是消火栓给水系统中一种重要的辅助灭火设备,在近年来兴建的高层民用建筑已有应用,并受到欢迎。本规范推荐在有服务人员的高层旅馆、重要的办公楼、商业楼、展览楼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采用。
消防卷盘与消防给水系统连接,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连接。由于用水量较少,消防队不使用这种设备进行灭火,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因此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在低层建筑中,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卷盘。
卷盘是火灾初期,供普通人(比如商场员工等)灭火用的。消火栓由于压力较大,反冲力比较强,未经训练的一般人很难使用。消防队员用的是消火栓而非卷盘。
至于管径,可以参考《高规》条文解释7.2.4。何种场所需消火栓带卷盘的,也可以参本条文设置,
如果某建筑,按规范不需设置消火栓,那么为了增加灭火措施,一般会单设卷盘,供普通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