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管道合拢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且宜为第二天上午的8时~10时;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并应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2) 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并确保管道的直线度和圆度; 2)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工具刮除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范第12.3.13条第2款电熔连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丝扣~3丝扣;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GB 9112和《整体钢制管法兰》GB/T 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塑过渡接头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当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互配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埋地管道的连接方式和基础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宜采用柔性连接的金属管道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 当采用球墨铸铁时宜采用承插连接; 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宜采用法兰和沟槽连接件连接; 当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时应采用电熔连接; 埋地管道的施工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6 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基础和支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支墩没有要求时,应在管道三通或转弯处设置混凝土支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并宜采用沟槽连接件、螺纹、法兰和卡压等方式连接;架空管道不应安装使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非金属管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小距离应符合表12.3.19的规定; 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应设防水套管; 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消防给水管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通过及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应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火栓箱 (GB 14561-2003)》的第5章、第7章、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代替GB 14561-1993《消火栓箱》。本标准与GB 1456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取消了引用标准GB 998、GB 1187、GB 1497、GB 3266、GB 4580和JB 4013.1;增加了引用文件GB∕T 4942.2P1993、GB 9969.1和HG 2184;修改了消火栓箱的基本参数及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情况;增加了一些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增加了电器设备的一些要求。 本标准由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第二分技术(TC 11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室内消火栓安装(15S202替代04S202)》为修编图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进行编制,替代04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工业、市政等建设工程中室内消火栓安装。图集为施工安装图集,可用于指导和规范室内消火栓安装。设计人员可直接选用,施工人员可照图施工。为解决机场、大型商场、会场等大体量建筑内室内消火栓的安装难题,新编了消火栓室内地面下安装。前后开门的消火栓箱给公建消火栓布置带来了方便。作为消防软管卷盘的补充,增加编制了轻便消防水龙的安装。图集内容丰富、安装方式多样、实用性强。 主要内容包括单栓(甲、乙、丙、丁);双栓(甲、乙、丙);薄型单栓、双栓;带应急照明单栓(甲、乙)、双栓(甲、乙);单栓、双栓带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龙;薄型单栓、双栓带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龙等各种类型的室内消火栓箱及消防柜的安装等内容。